屈原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文明食品)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 2022-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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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活动中湖南文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长沙香干子(蒜香味)”食品经抽验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抽验基本情况。老长沙香干子(蒜香味)检验报告编号№:2022255661200001730样品名称:老长沙香干子(蒜香味),生产日期:2022-03-05样品数量4袋,抽样基数:8袋检验结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生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置情况。湖南文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要求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四)的规定,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对该公司依法进行了处理。

(三)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湖南文月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原因排查,发现导致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要求的原因可能是使用的复配添加剂(混合香料味粉末香精)内带入。针对出现的问题,该公司整改如下:一是立即停止使用复配添加剂(混合香料味粉末香精);二是加强供应商管理,严格落实索票索证制度。对所采购的原辅料,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所购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三是严把复配原料进货关。对公司产品标准内限量添加或不允许添加的添加剂,严格要求供应商按标准执行;四是对在产的老长沙香干子(蒜香味)”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现已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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