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原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12.26)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 202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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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日,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活动中,我局对屈原管理区第二中学后勤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当事人)采购的“湿米粉”进行抽检,经抽验,上述产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抽验基本情况。检验报告编号:NO:CJ2209020205,样品名称:大米制品(湿米粉),生产日期:2022-09-01,样品数量:7袋,抽样基数:15袋(每袋10斤)。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 Q/YMJN 0001S-2022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生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置情况。经调查,当事人共购进涉案大米制品(湿米粉)150斤,购进价格为0.95元/斤,金额142.5元。2022年9月7日,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之日,上述涉案大米制品(湿米粉)已使用完。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案件调查,证明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如实说明了进货来源渠道,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的义务,目前也未发现因销售涉案大米制品(湿米粉)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对该公司依法进行了处理。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为避免日后出现类似问题,当事人进行了原因排查积极整改,并承诺将严格落实食品采购、运输、储存等各环节的控制,确保所采购使用的食品安全。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