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级食品安全抽检活动中,经涟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辖区内湖南耀德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产品抽检。经检验,产品检验报告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抽验基本情况。检验报告编号:№:XC22431382568807820,样品名称:大刀素烤肠,生产日期:2022-05-02,样品数量:0.826KG,抽样基数:3KG。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生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置情况。经调查,当事人共生产涉案产品15件(每件240包),于2022年8月27日,全部销售给湖南长沙望城经销商处,销售价格为60元/件,成本价格52元/件,违法所得为120元,货值金额900元。
(三)2022年9月27日,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联系经销商停止销售,进行召回,因销售时间过长已无法召回。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一年内多批次产品抽检不合格,且一年内累计三次因产品不合格受到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对该公司依法进行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