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原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典型案例
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有效贯彻,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节约理念,进一步带动全社会形成文明消费,节俭用餐的良好氛围,现将查处的两例制止餐饮浪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1、9月15日,屈原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酒店开展反食品浪费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且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9月15日,屈原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农家乐开展反食品浪费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且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