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环发〔2018〕41号 签发人:邓治国
关于印发《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请示
区管委:
为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岳政办发﹝2018﹞4号)文件精神,根据区管委领导指示,我局会同区发改局组织?个区直相关单位召开了工作部署会。会后,相关单位均与对口市局进行了工作对接,确定了相关任务量。经汇总各单位意见,我局起草编制了《屈原管理区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现随文呈报,建议区管委正式印发实施。
专此请示。
附件:1、关于印发《屈原管理区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代拟稿);
岳阳市环保局屈原分局
2018年3月3日
(联系人:谢乐 联系电话:13077115151)
岳阳市环境保护局屈原分局 2018年3月3日印发
附件1
关于印发《屈原管理区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
通 知
各乡镇(天问街道),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屈原管理区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屈原管理区管委会
2018年3月19日
屈原管理区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岳政办发﹝2018﹞4号),结合屈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市定任务为目标,着力加强重点领域和重点片区污染整治,形成政府统领、部门牵头、属地为主、公众参与、问责有力的新格局,打赢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攻坚战。
二、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开展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在洞庭湖水系东汊区域上下游同治,上游来水达标的情况下,到2020年,我区湖区COD、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比2015年削减11%、12%和10%以上,区域内主要流域和东洞庭湖水质均达到Ⅲ类水质标准以上(总磷≤0.1mg/L)。
具体目标: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5个百分点;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乡镇、区主城区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左右,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农村垃圾收转设施全覆盖,基本完成较大规模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农科园、德科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自动在线监测装置,并稳定运行;)全面完成化工、印染等重点行业超标排放整治;区主城区及所有建制镇黑臭水体得到基本治理,实现城乡黑臭水体治理的全覆盖;同步实现沟渠塘坝清淤疏浚全覆盖;按市定完成湿地修复任务,湿地保护率稳定在72%以上,生物多样性进一步提升;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农村自来水水质达标率年均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血吸虫病传播阻断达标,不出现新感染人群。
三、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
1、全面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1)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稳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行动,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分区管理制度,禁养区规模畜禽养殖场全部关停退养或搬迁。加快推进畜禽适度规模养殖,到2020年,湖区畜禽规模养殖比重达5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达到100%),依法关停未按期安装粪污处理设施和未实现达标排放的规模养殖场。对新建和扩改建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坚决做到主体工程与养殖废弃物处理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根据辐射半径,在密集养殖区布局建设一批粪污集中处理设施。积极争取我区纳入国家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试点。在粪污集中处理设施周边,布局建设循环农业基地,促进农牧结合,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构建有机肥替代化肥的组织方式、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实施有机肥生产、贮运和使用财政性奖补,打通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有效通道,利用率提高到75%以上。到2018年,基本建成覆盖湖区的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牵头区领导:韩德辉;牵头责任单位:区畜牧局;配合单位:区农业局、区环保局;主体责任单位:各乡镇(天问街道))
(2)推进渔业生态健康养殖。配合市农委修订《洞庭湖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全面规范河流、湖泊、水库等天然水域的水产养殖行为,禁止天然水域投饵投肥养殖,严格控制湖泊珍珠养殖。加快推进河湖矮围网围清理整治行动,矮围网围和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养殖网箱网拦全部清理拆除。加快推广稻鱼综合种养技术模式,区稻鱼综合种养面积新增0.55万亩。升级改造1.85万亩精养池塘,实现池塘渔业用水循环利用、达标排放。(牵头区领导:韩德辉;牵头责任单位:区畜牧局;配合单位:区农业局;主体责任单位:各乡镇(天问街道))
(3)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大力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到2020年,恢复发展绿肥4.5万亩以上,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应用面积2.05万亩,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95%,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0%以上,化学农药使用总量减少12%以上。(牵头区领导:韩德辉;牵头责任单位:区农业局;主体责任单位:各乡镇(天问街道))
(4)促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禁止秸秆露天焚烧,推广秸秆粉碎还田、快速腐熟还田等技术。按市定任务建设稻草收储点,支持对稻草进行肥料化、燃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综合利用,利用率达85%以上。出台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膜回收管理办法,支持推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和推广地膜回收加工能力建设,创新地膜回收与再利用机制。(牵头区领导:韩德辉;牵头责任单位:区农业局;主体责任单位:各乡镇(天问街道))
(5)开展农业面源综合防治试点。选择相对独立的小流域,以第三方效果监测为评价依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设小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牵头区领导:韩德辉;牵头责任单位:区农业局;主体责任单位:各乡镇(天问街道))
2、集中整治工业污染
(1)加快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农科园、德科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加快推进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园区内企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后才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完善园区污水收集配套管网,新建、升级工业园区必须同步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牵头区领导:曹正平;牵头责任单位:区环保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委;主体责任单位:各乡镇(天问街道))
(2)加强工业排污监管。建立工业污染源信息库并定期更新。实施更加严格的污染排放标准和区域环境准入条件,到2018年,完成化工、印染等重点行业超标排放整治任务。到2019年,基本完成各类工业污染源超标问题整治。印染、化工等重点行业按照固定污染源管理名录要求发放‘一站式’排污许可证。(牵头区领导:曹正平;牵头责任单位:区环保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商粮经信局、区贸促会;主体责任单位:各乡镇(天问街道))
(3)促进企业清洁生产。依法淘汰化工、印染等行业落后生产线。到2018年,依法关闭淘汰非法生产经营或资质证照不全的生产企业,环保设施不全、污染严重的企业,以及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生产线和设备。制定推进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实施清洁化改造方案,明确改造内容及时限要求。进一步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促使企业通过清洁化改造获得收益。做好省级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和两型工业企业认证工作。(牵头区领导:刘伯云;牵头责任单位:区环保局;配合单位:区商粮经信局;主体责任单位:各乡镇(天问街道))
3、深入开展城乡生活污染治理
(1)加快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大截污管网建设力度,新城区排水管网全部实行雨污分流,老城区排水管网结合旧城改造,同步做到雨污分流,确保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对湖区现有营田镇污水处理厂加快实施增量提标改造,使其达到日处理1.5万吨一级A排放标准。编制乡镇排水专项规划,推进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四统一”的区域农村污水统筹治理模式。加快推进河市镇污水处理工程,支持适合农村地区的分散式生活污水垃圾处理技术和设施设备研发推广。建立健全集镇排水管理制度和乡镇污水处理运营监管机制,依法开征乡镇污水处理费。到2020年,所有建制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牵头区领导:曹正平;牵头责任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环保局、区水利局、区卫计局;主体责任单位:各乡镇(天问街道))
(2)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进一步完善城乡垃圾收集转运体系,推行县级打包引入专业公司承担村镇垃圾清运处理,推进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到2020年,完成磊石生活垃圾填埋场提质改造、一座存量垃圾场封场治理,确保垃圾渗滤液处理稳定达标,完成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推进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牵头区领导:曹正平;牵头责任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环保局、区农业局;主体责任单位:各乡镇(天问街道))
(3)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养殖环境整治为重点,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到2019年,完成所有各乡镇(天问街道)整治验收工作。建立村庄保洁员制度,通过财政补助和村民缴费结合,筹措村庄保洁经费。开展“美丽乡村”、“最美庭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创建活动,利用村规民约引导形成农村绿色生活生产方式。(牵头区领导:韩德辉;牵头责任单位:区农业局;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环保局、区畜牧局;主体责任单位:各乡镇(天问街道))
4、加强船舶污染防治
加快船舶污染物上岸接收处理设施建设。完成环洞庭湖区船舶污染物岸上收集点建设。建立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和环保、城建、海事、港航、渔政部门的联合监管制度,并建立相应考核和惩戒机制。组建船舶污染物接收与处置的公益服务专业企业。(牵头区领导:刘柏云;牵头责任单位:区交通局;配合单位: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畜牧局;主体责任单位:各乡镇(天问街道))
5、保障饮水安全
(1)加强水源地污染整治。到2018年,全面排查关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入河排污口,完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建立完善水质自动监测设施和预警监控系统,实行实时监控并与环保、公安联网。制定城市饮用水备用水源地和应急水源地建设预案。(牵头区领导:曹正平;牵头责任单位:区环保局;配合单位:区水利局、区住建局、区公安局;主体责任单位:各乡镇(天问街道))
(2)提高农村饮水水质达标率。继续推进规模化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对已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配套改造、升级联网,提高农村供水工程水质达标率和自来水普及率。切实加强农村供水机构管理,严格执行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制度。农村自来水水质达标率年均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全面实行饮用水水质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机制。(牵头区领导:韩德辉;牵头责任单位: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区卫计局;主体责任单位:各乡镇(天问街道))
6、实行沟渠清淤疏浚
采用“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推动垸内沟渠塘坝清淤,到2020年,按照清空见底、坡面整洁、岸线顺畅、建筑物完好、环境同步、管护到位的要求,完成300公里沟渠和15口塘坝清淤疏浚,妥善处理清除的淤泥,防止二次污染。建立长效运行和管护体制机制,加强质量跟踪监督。(牵头区领导:韩德辉;牵头责任单位: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主体责任单位:各乡镇(天问街道))
7、推进黑臭水体治理
加强源头治理,采取控源截污、清淤清污、垃圾清理等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同步推进区域建成区和村镇黑臭水体治理。对村镇黑臭水体全面摸底调查,出台治理技术导则,明确治理技术路径、责任部门和时间节点。加强联防联治,黑臭水体治理与沟渠清淤、湿地生态修复、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人居环境改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相结合,利用陆域湿地的生态拦截缓冲功能,发挥环境治理协同效益。(牵头区领导:曹正平;牵头责任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水利局、区农业局、区畜牧局、区环保局;主体责任单位:各乡镇(天问街道))
8、整顿湖区采砂秩序
(1)整治非法采砂。配合汨罗、湘阴全面清理整顿采砂运砂船只,登记造册,安装卫星定位,指定停靠水域,对无证采砂作业船只暂扣、封存或拆除采砂设备。严格砂石交易管理,建立采、运、销在线监控体系,对合法开采的砂石资源开具统一票据,砂石运输交易必须提供合法来源证明。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建立完善跨区域、跨水域的执法协作机制,实行“谁发现,谁执法、谁处置”,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全面禁止新增采砂产能,引导加快淘汰过剩产能,对新建造、改造、外购的采砂船只不予登记和办理相关证照。开展公职人员参与涉砂经营整治活动,严查公职人员纵容包庇非法采砂行为。配合市局编制洞庭湖区采砂规划,从严控制采砂范围和开采总量,鼓励国有企业参与砂石?资源开采权出让。(牵头区领导:韩德辉;牵头责任单位: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区纪委、区农业局、区环保局、区公安局、区交通局、区工商局;主体责任单位:各乡镇(天问街道))
(2)整治非法砂石码头。摸清外河砂石码头情况,登记造册。全面推进非法砂石码头整治,有序推进关停砂石码头生态功能修复。积极推进砂石码头整治和规范提升。(牵头区领导:刘柏云;牵头责任单位:区交通局;配合单位:区水利局、区农业局;主体责任单位:各乡镇(天问街道))
9、加快湿地生态修复
(1)强力推进湿地生态修复。到2020年,修复杨树砍伐迹地、恢复岸线、恢复码头堆场侵占洲滩湿地、修复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湿地生态。加快实施国家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三峡后续项目、退耕还湿、洞庭湖GEF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项目,加快恢复湿地生态系统。到2020年,按市定任务完成湿地修复。(牵头区领导:韩德辉;牵头责任单位:区农业局;主体责任单位:各乡镇(天问街道))
(3)加强野生动物保护。严厉打击滥捕滥猎滥食野生动物和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严格执行休渔期禁捕。对保留的生态矮围严格监管,实行封闭化、信息化管理,严禁对外承包、严禁开展养殖经营、严禁捕捞。在候鸟越冬期间继续实行封闭管理,严格控制人为干扰。发动社会公众力量参与监督。(牵头区领导:韩德辉;牵头责任单位:区农业局;配合单位:区畜牧局;主体责任单位:各乡镇(天问街道))
10、加强血吸虫病防控
实施家畜传染源、人群传染源和钉螺控制工程,加强血防机构能力建设。整合各部门血防资源,推进血防综合治理,到2020年,血吸虫病传播控制疫区实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达标。开展农村厕所粪污治理,到2020年,完成市定治理任务,70%以上厕所粪污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牵头区领导:谢辉煌;牵头责任单位:区卫计局;配合单位:区农业局、区水利局、区国土局;主体责任单位:各乡镇(天问街道))
11、突出重点片区治理
(1)饮用水源取水口上移及保护工作。全面启动县级饮用水源取水口上移工程建设、新取水口保护区划定、取水口保护区工作建设。(牵头区领导:曹正平;牵头责任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环保局、区水利局)
(2)加快推进汨罗江故道综合治理项目实施。全面清查片区上下游排污口数量,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督促企业、商铺、住户按规排放。全面清理漂浮垃圾及河岸两侧堆积存量垃圾,启动垃圾中转站建设,合理布置沿岸垃圾收集设施。从严控制新改扩建涉磷行业的项目建设,总磷超标地方执行总磷等量或减量置换。对平江河主排渠、电排渠进行清淤,黄金河上、中、下坝进行清淤。完成沟渠清淤、底泥无害化处理。重点推进荞麦湖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古塘岔污水处理等工程建设。建立日常监测和养护制度,明确水质管理责任单位,接受公众监督。(牵头市领导:曹正平;牵头责任单位:区城建投;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环保局、区水利局;主体责任单位:各乡镇(天问街道))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管委成立“推进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书记金晨任政委,区委副书记、区长万东任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田荣和区委常委、副区长曹正平任副组长,区发改局、区环保局等区直相关单位、各乡镇(天问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曹正平副区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主持日常工作。区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发改委)负责国家、省对口协调和统筹项目申报,指导“三年行动”实施;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环保局)负责组织实施、协调、综合调度“三年行动”,两个办公室联合负责组织对“三年行动”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各项任务牵头区直单位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指导实施。各乡镇(天问街道)对本地区“三年行动”工作负总责。
2、分解压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建立高位组织协调机制,明确专门负责机构,切实加强对“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按照“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将“三年行动”确定的各项任务,明确牵头责任部门,按年度分解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乡镇(天问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要对照三年行动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三年行动”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同步建立本地区、本部门的“三年行动”考核机制,实行严格考核,层层压实责任。
3、加大政策支持。加强财政投入,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在资金安排和项目布局上对“三年行动”给予支持,区级财政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根据工作实际,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各单位开展“三年行动”。鼓励相关各乡镇(天问街道)加大资金投入,统筹整合上级下达的目标接近、方向类同、管理方式相近的环境治理类专项资金。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建设模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三年行动”。推动银政和银企合作,争取金融机构的专项贷款。按照“谁污染、谁付费、谁治理”的原则,强化和落实企业的环保责任。完善排污权交易政策,将总磷、总氮纳入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交易指标,进一步增强湖区企业主动减排的动力。
4、强化依法治湖。深入开展“环湖利剑”环境执法、非法砂石与码头整顿、野生动物滥捕滥猎滥食等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环境违法问题。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执法效率。
5、严格考核问责。将“三年行动”纳入区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加大考核权重,实行各乡镇(天问街道)统一排位、末位惩戒,考评结果作为干部任用和财政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全面落实县、乡、村四级河长制,实行入湖河流水质达标断面交接制,推进流域共治,上下联动,将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纳入河长制考核,建立问责机制。
6、鼓励公众参与。开展各乡镇(天问街道)水环境质量评价排名,及时向社会发布水环境状况信息。全面推进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依法推动企业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充分发挥环保组织和志愿者的监督作用,限期办理举报投诉问题。加强“三年行动 ”宣传报道,积极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活动,推动公众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附件:屈原管理区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问题清单与责任清单(2018年-2020年)
附件
岳阳市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问题清单与责任清单(2018年-2020年)
序号 |
问题 |
问题内容 |
治理目标 |
进度安排 |
治理措施 |
主体责任 |
区级牵头领导 |
牵头单位 责任领导 |
配合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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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业面源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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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畜禽养殖污染 |
畜禽规模 养殖场污 染防治设施配套率仅56.91%。 |
到2020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其中大型规模养殖场达到100%。 |
2018年-2020年,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分别达到75%、85%、95%以上。 |
1、2018年6月底前,完成区级畜牧业发展规划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的编制和修订。 9、按照建管并举的原则,加强对已建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管,确保达标排放。 |
各乡镇(天问街道)) |
韩德辉 |
区畜牧局 徐荣新 |
区农业局 区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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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水产养殖污染 |
天然水域水产养殖投饵投肥现象仍然存在。 |
到2020年底,天然水域水质恢复到Ⅲ类以上。 |
2018年起全面禁止天然水域投肥投饵养殖,加强污染水体修复。2018-2020年每年改造精养鱼塘1.85万亩 |
1、到2018年6月,摸清水产养殖污染源底数,完成市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修订。 |
各乡镇(天问街道)) |
韩德辉 |
区畜牧局 徐荣新 |
区农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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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化肥污染 |
化肥施用强度偏高,施肥方式落后,化肥当季利用率低,农田氮磷养分流失严重。 |
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提高5个百分点,其中氮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5%。 |
2018年-2020年,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分别达到90%、92%、95%以上,化肥利用率每年提高1~2%。 |
1、全面落实《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化肥施用量零增长行动实施方案》。 3、果菜茶核心产区和知名品牌生产基地化肥用量减少50%,优势区减少20%。 4、对适宜深翻耕的耕地进行深翻耕。 5、在全区大力推进土地流转,实现规模化经营,机械化耕作。 |
各乡镇(天问街道)) |
韩德辉 |
区农业局 徐扩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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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农药污染 |
农药利用率低,使用总量大,亩均用量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20%。 |
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化学农药使用总量减少12%以上。 |
2018年-2020年,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分别达到35%、38%、41%,化学农药使用总量分别减少4.2%、4%、3.8%。 |
1、大力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 2、推广应用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 3、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 4、加快植保施药器械更新换代。 5、推广应用农药减量控害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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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天问街道)) |
韩德辉 |
区农业局 徐扩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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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农业废弃物污染 |
农药包装、农膜等农业废弃物及以稻草为主的农作物桔杆利用率低,其中稻草利用率在80%左右。 |
到2020年,农药包装、农膜全面回收。 |
2018年-2020年,每县市每年建设2个稻草收储点,逐步构建完善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膜回收加工体系。 |
1、全面禁止秸秆焚烧,推广秸秆粉碎还田、快速腐熟还田等技术。 4、支持推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和推广地膜回收网络及废旧地膜加工能力建设,创新地膜回收与再利用机制。 |
各乡镇(天问街道)) |
韩德辉 |
区农业局 徐扩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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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流域农业面源污染 |
农业生产对村域地表径流造成污染,导致农村水体富营养化严重。 |
到2020年,每县建设1个零排放目标的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 |
2018年-2020年分别建1个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 |
1、现有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中央投资渠道优先安排湖区。 |
各乡镇(天问街道)) |
韩德辉 |
区农业局 徐扩勇 |
区畜牧局 区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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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业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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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工业污水直排、超标排放 |
部分工业企业存在污染治理设施不配套,设施运行不正常,甚至存在偷排、超标排放的问题。 |
依法督促企业履行污染治理责任,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
到2018年,完成造纸、苎麻、化工、印染等行业及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等企业超标问题整治任务。 |
1、建立环洞庭湖工业污染源信息库,加强排查,定期更新。 |
各乡镇(天问街道 |
曹正平 |
区环保局 邓治国 |
区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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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部分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 |
还有4个省级工业园区未按要求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
所有工业园区按要求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并保持稳定运行。 |
到2018年,完成农科园、德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及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建设,并稳定运行。 |
1、对未按期完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建设的园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
各乡镇(天问街道 |
曹正平 |
区环保局 邓治国 |
区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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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部分工业企业未完成清洁化改造 |
湖区部分工业企业未按要求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化工、造纸、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3家工业企业未完成清洁化改造。 |
淘汰化工、造纸、纺织、印染企业落后生产线,并全部完成清洁化生产改造。 |
到2018年,完成摸底调查,制定淘汰落后生产线和清洁化生产改造方案;60%的重点行业企业完成新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
1、完成湖区化工、造纸、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企业的摸底调查。 |
各乡镇(天问街道 |
曹正平 |
区环保局 邓治国 |
区商粮经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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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活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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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生活污水直排 |
部分市县存在污水直排。 |
湖区城市生活污水全截污、全处理、全达标。 |
到2018年,完成生活污水直排口梳理,制定整改方案。 到2019年,中心城区基本完成生活污水直排口整改。 到2020年,县市区全面完成生活污水直排口整改。 |
1、对生活污水直排口进行梳理,建立台账。 2、对生活污水直排口进行整改,建立月调度机制。 3、加大截污管网建设力度,新区排水管网全部实行雨污分流,老城区排水管网结合旧城改造,同步做到雨污分流,确保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 4、加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力度,确保生活污水处理全达标。 |
各乡镇(天问街道 |
曹正平 |
区住建局 陈正勇 |
区环保局 区水利局 区卫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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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乡镇、建制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低 |
湖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14%,湖区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45%,仅7个县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验收工作。 |
2020年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70%以上农户厕所粪污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验收13个县市区。 |
2018年-2020年分别完成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农村厕所粪污市定治理任务;2018年—2019年分别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验收。 |
1、编制乡镇排水专项规划。 2、推进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的“四统一”县域农村污水统筹治理模式,加快建设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 3、指导和督促各地开征乡镇污水处理费,解决部分运行经费来源。 4、支持村镇污水处理、化粪池项目建设和污水处理经济实用技术、设施设备研发推广。 5、建立镇区(集镇)排水许可制度和乡镇污水处理运营监管机制。 6、加大支持整区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
各乡镇(天问街道 |
曹正平 |
区住建局 陈正勇 |
区环保局 区水利局 区卫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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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农村生活垃圾堆放及处理 |
湖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14处10万立方米,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率低。 |
到 2020年,实现农村垃圾收转设施全覆盖,基本完成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实现湖区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 |
2018年完成乡镇的中转站建设(改造),建制村的垃圾收集点,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 |
1、制定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方案。 |
各乡镇(天问街道 |
曹正平 |
区住建局 陈正勇 |
区环保局 区农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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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垃圾渗滤液污染 |
湖区部分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填埋操作不规范,导致渗滤液排放不达标。 |
分别完成存量垃圾场治理和垃圾填埋场提质改造工作,确保渗滤液达标排放。 |
到2020年,完成1座存量垃圾场封场治理,确保垃圾渗滤液处理稳定达标。 |
1、对区填埋场污染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 2、对在用填埋场进行提质改造。 3、对存量垃圾场封场治理。 4、加强后期管理与监测。 |
各乡镇(天问街道 |
曹正平 |
区住建局 陈正勇 |
区环保局 区农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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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船舶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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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加强船舶污染防治 |
无船舶污染物上岸接收处理设施 |
组建船舶污染物接收与处置的公益服务专业企业。 |
到2019年建设船舶污染物岸上收集点。 |
完成环洞庭湖区船舶污染物岸上收集点建设。建立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和环保、城建、海事、港航、渔政部门的联合监管制度,并建立相应考核和惩戒机制。 |
各乡镇(天问街道 |
曹正平 |
区交通局 李羽翔 |
区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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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水源地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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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水源地存在隐患 |
水源保护区内还存在排污口和违规建设项目。 |
2020年底前水源保护区内违规建设项目全部迁建、拆除或关闭。 |
到2018年,关闭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所有排污口。完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规建设项目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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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天问街道 |
曹正平 |
区环保局 邓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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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水利局 区住建局 区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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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黑臭水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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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臭水体现象普遍 |
中心城区还存在12处黑臭水体,县级和村镇黑臭水体现象比较普遍。 |
到2020年,湖区城乡黑臭水体得到根本治理,实现全覆盖。 |
2018-2020年,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80%、90%、95%。 县级及以下2018年完成普查和方案制定,逐步开工;2019年初见成效;2020年基本完成治理。 |
1、加快截污管网建设,建成区实现全截污、全收集、全处理。开展生活垃圾清理和生态清淤。 2、对水生态岸线进行修复。 3、加强源头治理,严格控制入河垃圾及工业废水、农业面源污染。 4、对村镇黑臭水体全面摸底调查,分析成因,建立台账,出台治理技术导则,明确治理技术路径、责任部门和时间节点,采取沟渠塘坝清淤、农业面源污染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湿地生态修复等措施开展整治。以环湖沿河区域为重点,强力推进村镇黑臭水体治理,到2020年,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
各乡镇(天问街道 |
曹正平 |
区住建局 陈正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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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水利局 区农业局 区畜牧局 区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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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非法采砂与码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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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砂石码头 |
洞庭湖沿岸有各类砂石码头堆场 44个,其中 44个未办理环评、岸线使用、港口经营等许可。 |
全面清理并整顿违法砂石码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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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现场督查、问题排查。 4、 2018年底全面关停非法砂石码头。 |
各乡镇(天问街道 |
田荣 |
区交通局 李羽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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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水利局 区农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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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农村饮水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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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饮水水质达标率和自来水普及率低 |
湖区农村饮用水合格率仅61.06%,还有58.2万人需进行饮水不安全巩固提升。 |
到2020年,全面解决湖区饮水不安全问题,自来水普及率90%。 |
2018年-2020年解决饮水不安全问题。农村饮用水水质达标率年均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 |
1、落实省市奖补建设资金。 |
各乡镇(天问街道 |
韩德辉 |
区水利局郑湘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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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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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垸内沟渠塘坝淤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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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渠塘坝淤塞严重 |
湖区有2.04 万公里沟渠、1.91万口塘坝淤塞严重、灌排不畅。 |
到2020年,湖区沟渠塘坝实现全面清淤。 |
2018年编制并审批县级行动方案,完成沟渠清淤79.9公里,塘坝清淤5口。 |
1、采用“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支持乡镇开展沟渠塘坝清淤。 |
各乡镇(天问街道 |
韩德辉 |
区水利局郑湘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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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 区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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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血吸虫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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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吸虫病防治 |
湖区钉螺面积占全国的1/2,血吸虫病控制、阻断任务重。 |
实施家蓄传染源、人群传染源和钉螺控制工程,加强血防机构能力建设。 |
到2019年,血吸虫病传播控制疫区实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达标。 |
1、将血防工作纳入疫区市、县政府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强化政府主导的血防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
各乡镇(天问街道 |
谢辉煌 |
区卫计局 吴慧 |
区畜牧局区农业局 区水利局 区国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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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侵占洲滩与湿地退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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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侵占和退化严重 |
水情变化及人为开发侵占洲滩,天然湿地面积萎缩,功能退化 |
到2020年修复杨树砍伐迹地、恢复岸线、恢复码头堆场侵占洲滩湿地、修复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湿地生态。 |
加快实施国家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退耕还湿、洞庭湖GEF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项目,加快恢复湿地生态系统。到2020年,按照市定完成湿地修复。 |
1、彻底清查湿地侵占破坏情况。 2、按照“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对已查清的违法违规侵占破坏湿地案件,由负有责任的企业、单位或个人出资,制定修复方案,完成修复工程。 3、打击滥捕滥猎滥食野生动物行为。 4、切实加强保护区内生态矮围监管。 |
各乡镇(天问街道 |
韩德辉 |
区农业局 徐扩勇 |
区畜牧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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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重点片区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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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源取水口上移及保护工作 |
县级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欠缺 |
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取水口上移工程建设。 |
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取水口上移工程建设。 |
全面启动饮用水源取水口上移工程建设、新取水口保护区划定、取水口保护区工作建设。 |
营田镇政府 |
曹正平 |
区住建局 陈正勇 |
区环保局 区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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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汨罗江故道综合治理 |
内湖水质变差,地表水保护实施、制度欠缺 |
2020年完成汨罗江故道综合整治工作 |
2018年完成排污口的排查和垃圾治理,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前期水质、底泥、排污口等摸底。安装移动污水处理设备。 2019年完成沟渠塘坝清淤,马壕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建设,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
1、全面清查片区上下游排污口数量。 2、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商铺、住户按规排放。 3、全面清理漂浮垃圾及河岸两则堆积存量垃圾,启动垃圾中转站建设,合理布置沿岸垃圾收集设施。 4、从严控制新改扩建涉磷行业的项目建设,总磷超标地方执行总磷等量或减量置换。 5、对平江河主排渠、电排渠进行清淤,黄金河上、中、下坝进行清淤。 6、完成沟渠清淤、底泥无害化处理。 7、重点推进荞麦湖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古塘岔污水处理等工程建设。 8、建立日常监测和养护制度,明确水质管理责任单位,接受公众监督 |
各乡镇(天问街道 |
曹正平 |
区住建局 陈正勇 |
区环保局 区水利局区城建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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