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件整改“回头看”省级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天问街道办事处,区直及驻区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进一步推动我区整改工作落细落实,根据区委、区管委主要领导指示,现将《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件整改“回头看”省级抽查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抓好落实。
附件: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件整改“回头看”省级抽查迎检工作方案
屈原管理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4日
附件: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件整改
“回头看”省级抽查迎检工作方案
2018年8月16日,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好迎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回头看”和省级抽查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分别对各自负责的反馈问题及交办信访件进行全面梳理,严格对标对表,查漏补缺。根据区委、区管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为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回头看”省级抽查迎检工作和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督察组进驻迎检工作,杜绝发生“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假装整改”“阳奉阴违”“欺上瞒下”等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回头看”工作安排
(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
按照《屈原管理区贯彻落实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的责任分工,整改主体责任单位是办结销号的责任主体(具体见附1)。各主体责任单位应分别对各自负责的反馈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对已上报办结销号的反馈问题要重新组织验收销号;对尚未办结销号的反馈问题,要进一步加大协调督办和推进力度,按照承诺的时限,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务必全面彻底完成整改。
各主体责任单位要在8月30日前向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整改办”)报备《关于报备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销号资料的报告》等办结销号资料和尚未办结销号反馈问题的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整改台账。其中,《关于报备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销号资料的报告》的附件应包括:《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销号台帐》(附4)、装订成册(装订成能拆卸的活页)的每个反馈问题办结销号资料(内含《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销号确认表》(附3)和有关佐证材料)。《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销号确认表》要按照《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指导意见》要求,由办结销号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再次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为进一步压实地方整改责任,各乡镇(街道)为主体责任单位的反馈问题,应由《屈原管理区贯彻落实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的监管责任单位(见附1)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和督查督办,并形成书面检查报告报区整改办。区直有关单位为主体责任单位的反馈问题,由市级主管部门自行开展监督检查。
各乡镇(街道)、区直及驻区有关单位负责的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任务应于8月25日前完成。
(二)关于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指导意见》规定,交办信访件的承办单位为办结销号主体责任单位。各承办单位应严格按照指导意见规定的办结销号标准,对已上报办结的信访件逐一开展现场核查,其中,区直单位承办信访件的,应由该单位组织属地政府开展核查,并形成核查报告。各销号主体责任单位应将办结销号情况及相关资料向区整改办报备。
各乡镇(街道)、区直及驻区有关单位负责的交办信访件整改“回头看”工作任务应于8月25日前完成。
二、“回头看”工作要求
(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主体责任单位的工作责任
各主体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屈原管理区贯彻落实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严防污染反弹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8〕16号)等文件明确的目标、措施和时限要求,逐条核对、查漏补缺,严格整改标准,彻底整改到位,防止污染反弹。要完善相关程序、信息公开和领导签字等,并按相关要求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台账,各单位所有上报资料均要自留一份存档备案。
(二)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监管责任单位的工作责任
各监管责任单位要根据各自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站在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层面对乡镇(街道)负责的整改任务予以指导、督办、检查。要坚持“六必须”原则:即违法行为必须及时制止并依法查处、环境污染隐患必须予以消除、生态破坏必须得到修复、群众的环境合理诉求必须得到回应和解决、整改情况必须信息公开、涉及责任追究必须落实到位。
各乡镇(街道)、区直及驻区有关单位要将相关资料的纸质件和电子扫描件(光盘或U盘)于8月28日中午12点前上报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备案。
联 系 人:凡昕
联系方式:0730-5713168
电子邮箱:491123490@qq.com
附:1.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回头看”任务分工表
2.关于报备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销号资料的报告
3.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销号确认表
4.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销号台帐
附1: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12个问题验收销号和检查督查情况安排表
序号 |
反馈问题 |
整改要求 |
整改时限 |
牵头领导 |
主体责任单位 |
监管责任 单位 |
1 |
一些地区和部门抓环境保护工作紧一阵松一阵,抓一件算一件,解决一个问题算一个问题,既未真正形成自觉行动,也缺乏统筹谋划。 |
进一步完善市级环保督察机制,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视力度不够、问题突出的有关地区和部门开展环保督察,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落实环保工作责任,促进突出环境问题解决。 |
持续推进 |
曹正平 |
各乡镇 (街道) |
区委办公室 区管委办公室 |
2 |
一些地方领导重显绩、轻潜绩,愿意做有利于当前、看得见的事情,不愿做有利于长远、打基础的事情,抓环境治理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像抓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那样全力以赴。 |
继续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严格落实《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实行终身追责。 |
持续推进 |
沈小星 |
各乡镇 (街道) |
区委组织部 |
3 |
有的干部对依法取缔黏土砖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
根据环保部《关于开展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湖南省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工作方案》,结合地方实际情况,依法依规查处黏土制砖企业的违法行为,全面取缔违反法律法规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黏土砖企业。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提高党政干部和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和取缔粘土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
2017年12月底前 |
曹正平 |
各乡镇 (街道) |
区住建局 区经信委 |
4 |
领导干部环保责任考核机制不健全,没有真正成为干部晋升、去留、进退的重要因素。 |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环保责任考核机制,加强生态环保类考核结果在干部管理、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中的运用。 |
持续推进 |
沈小星 |
各乡镇 (街道) |
区委组织部 区人社局 |
5 |
岳阳市供水管网建设长期滞后,仍有120万农村人口尚未解决饮水安全问题。 |
责令岳阳市迅速完善岳阳市供水管网建设方案,明确解决12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的时限,并逐步落实到位。我区完成3600农村人口饮水安全整治工作。 |
2018年12月底前 |
韩德辉 |
各乡镇 (街道) |
区水利局 区卫计局 |
6 |
与2013年相比,2016年洞庭湖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从36.4%下降到0,出口断面总磷浓度由0.047毫克/升上升至0.093毫克/升;11个可比断面中5个水质下降,岳阳楼、洞庭湖出口、东洞庭湖、扁山4个断面水质由Ⅲ类恶化至为Ⅳ类,南嘴断面水质由Ⅳ类恶化为Ⅴ类,形势不容乐观。 |
全面完成《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任务,按《屈原管理区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的要求,继续推进洞庭湖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力争尽快达标。 |
按《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按《屈原管理区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计划执行。 |
田荣 |
各乡镇 (街道) |
区发改局 区住建局 区水利局 区畜牧局 区环保局 |
7 |
洞庭湖水系沿岸有各类砂石码头堆场、碎石场未办理环评手续,共侵占岸线、洲滩。 |
责令立即组织对岸线违法砂石堆场、碎石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
2018年9月底前 |
田荣 刘伯荣 韩德辉 |
区交通局 |
区环保局 |
8 |
湖区是我国重要的生猪生产基地,年出栏量近2000万头,但治污设施普遍简陋,污染问题较为突出。截至督察进驻时,岳阳市饮用水水源地1000米范围内,仍有381家养殖场,约7.4万平方米的养殖栏舍尚未拆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不到位。一是国家畜禽退养政策执行不到位。二是放宽养殖场退出标准影响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效果。 |
按照《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整治总体方案(2016-2020年)》开展对畜禽养殖企业全面清理整改;对岳阳市饮用水水源地381家养殖场立即组织取缔,并防止反弹。 |
2017年12月底前完成饮用水水源地养殖场取缔。 2018年9月底基本完成养殖场整治工作。 |
韩德辉 |
各乡镇 (街道) |
区畜牧局 区环保局 区水利局 区发改局 |
9 |
全省危险废物超期贮存问题十分突出,至督察时堆存的含镉废渣超过63万吨,含砷废渣超过114万吨,一些危险废物非法转移、非法填埋问题日益严重。2015年以来全省立案查处危险废物非法转移案件61起,非法转移各类危险废物5080吨。 |
组织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对全区范围内超期贮存、非法转移、填埋、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
2017年12月底前 |
曹正平 |
各乡镇 (街道) |
区环保局 |
10 |
洞庭湖区域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任务未完成,截至2018年3月底,洞庭湖区域(含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以及长沙市望城区)34座城镇污水处理厂中仅有5座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完成率仅为14.71%。 |
营田污水处理厂验收及提标工作。 |
2018年12月底前 |
曹正平 |
区住建局 营田镇 |
区环保局 |
11 |
屈原区凤凰乡横港村生活垃圾填埋场于2013年3月停止使用,未建渗滤液收集系统,未对垃圾填埋场进行防渗漏处理,渗滤液直排地下。 |
将旧垃圾场垃圾立即转运到无害化垃圾场集中处理,启动土壤恢复治理工程。 |
2018年9月底之前 |
田荣 |
区综合执法局 |
区住建局 区环保局 |
12 |
古塘岔、二道撇洪沟水质恶化,富营养化严重,常年水质不达标,形成区域黑臭水体。 |
基本消除黑臭现象 |
2018年12月底之前 |
曹正平 韩德辉 |
区住建局 区水利局 |
区环保局 |
附2:
**县市区(管委会)关于报备中央环保督察
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销号资料的报告
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我县市区(管委会)承办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已全部完成整改,并按要求进行了验收和销号,现将有关资料上报备案。
**县市区(管委会)
2018年 月 日
附3:
**县市区(管委会)中央环保督察反馈
问题“回头看”销号确认表
填报单位:(县市区、管委会印章) 时间:
反馈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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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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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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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成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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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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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管委会)主要领导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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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4:
**县市区(管委会)关于中央环保督察
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
销
号
台
帐
岳阳市**县市区(管委会)
序号 |
整改问题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间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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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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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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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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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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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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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序号附每个问题的销号确认表和有关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