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原管理区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项目建设情况公示
来源:屈原生态环境分局   日期: 2019-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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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屈原管理区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项目按照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屈原管理区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项目完成建设,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屈原管理区营田镇推山咀社区凤山村

建设单位

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普爱水务处理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普爱水务处理有限公司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污水处理厂选址于湖南省岳阳市屈原管理区营田镇推山咀社区凤山村,厂区占地27789m2,工程建设规模1.0万m3/d,于2017年建成运行,采用CASS工艺,出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排放标准,尾水经推山咀电排站进入湘江。为满足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的要求,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普爱水务处理有限公司拟投资184万元对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实施提标改造扩建,污水排放标准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2002)一级B标准提标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2002)一级A标准;主要技改工程内容包括:更新进水机械格栅;加强除磷工艺(石灰溶液加注);加大污泥回流比及更换排泥系统;新建一座过滤间并增加出水SS去除设备(R型精密过滤器);消毒系统由原有的紫外线消毒更换为次氯酸钠消毒。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提标改造措施,做好“以新带老”工作,解决现有环境问题。

(二)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规范管理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污水经处理后,尾水排放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要求后,经推山咀电排站进入湘江。

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污水池、管道等位置的防渗、防漏工作,强化管理,避免由于管道、池底破损等造成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跟踪监测地下水水质情况,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三)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厂区厂界绿化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臭气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废气排放最高浓度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四)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污泥回流泵、排泥泵等新增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规范设置临时贮存场所。建立固体废物暂存、转运、处置全过程管理台帐,污水处理产生的沉砂、栅渣等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和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交湖南富丰肥业有限公司处置;在线监测废液、实验室废液、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做好转移联单工作;污泥外运应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及时间,使用专用封闭车运输污泥,杜绝污泥运输造成二次污染。

(六)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监测制度及台帐,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各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废水事故性风险排放,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七)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COD≤182.5吨/年、氨氮≤18.3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