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办公开情况一览表(第22批)
来源:中央环保督察组   日期: 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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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二批 2021年4月29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06

X2HN2021

04270050

岳阳市屈原管理区万里路洞庭湖畔的海丰物流公司(实际生产加工沥青),生产废气,废水直排。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无果。

屈原管理区

大气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其中反映海丰物流有限公司“生产废气”属实;“废水直排”不属实;“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无果”不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立即对企业进行现场查处,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岳环屈分责改[2021]09号),对企业“跑、冒、滴、漏”问题进行立案查处(立案号:2021年岳环屈分罚5号)要求企业对厂内设施进行排查,并在5月6日前完成针对储油储气库区域包括沥青加料口、观测井、搅拌电机、配送转运设备、管道老旧等废气泄露问题的整改;完成VOCs治理设施喷淋循环用水设备设施滴、漏现象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对湖南海丰物流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查处,案卷已移交市生态环境局,正在办理中。该公司正在进行配件跟换及设施设备泄露口密闭焊接工作,5月6日待企业整改完成后,区生态环境局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废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根据检测报告结果进行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