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湖南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湘政办明电〔2015〕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积极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大检查工作任务,现阶段工作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目标,制定方案
按照《湖南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重点检查所有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状况,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执行情况等,坚持“铁腕治污、不欠新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切实整改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依法生产,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通过严查、严处、严管,降低环境风险,消除环境隐患,杜绝发生重大环境保护事件和污染事件,守住生态环保底线,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我局于3月中旬制定了《屈原管理区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报请管委行文(屈政办函〔2015〕1号)对辖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驻区各单位下达。
《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阶段时间节点及工作任务,确定了以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的形式,组织开展全区环境保护大检查,研究协调有关工作问题。
二、确立机构,部门联动开展大检查
区管委对辖区的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负总责,区环保分局具体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成立屈原2015年环保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行动开展以来,我局积极联系区建设、工商、工信等部门以及各乡镇,组织联合行动,深入各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督查,要求各单位按照《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开展环境大检查工作。
三、明确重点,督促整改落实
截至目前,我局对辖区内涉及检查范围的进行了全面排查,我区无工业园区,无自然保护区,无阻碍环境监管的“土政策”,共检查企事业单位18家,发现我区重点污染及信访企业污染问题:如昕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废水不能稳定达标,厂容厂貌脏、乱、差问题,科达印染有限公司噪声超标,污水不能稳定达标等问题。对此,我局当场下达了环境监察文书,要求企业限时完成整改,并联系专业人员现场指导,目前这两家企业正制定整改方案,近期将开展整改工程。对辖区“土政策”进行清理废除,对违法违规的资源开发利用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梳理辖区内突出问题和违法企业清单,并提出整改措施、期限和要求。
经这次大检查共发现3处隐患问题,其中凤凰乡河泊潭村平江河道有一非法水上珍珠养殖基地,对当地水质安全有较大隐患,现场调查后,浙江省武义人陈平经人介绍,与凤凰乡鱼嘴闸河道养殖承包户彭望林、田伟等8人签订合作养殖合同,将该河道300亩面积租赁给陈平以蚌养殖为载体进行珍珠培养,合同时间为2014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每年租赁使用费为5万元。陈平投资450余万元于2015年完成300亩水面挂蚌作业,在未造成污染事实的情况下我局执法人员多次上门宣传政策,劝说陈平自觉退养,陈平在了解相关环保政策后,主动做出承诺退养,将环境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安排专人专职及时填报环境监察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实现报送准确、及时到位。
后段工作,我局将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重点检查环评审批及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确保大检查行动落到实处。
201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