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政办发〔2017〕24号
屈原管理区管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屈原管理区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天问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现将《屈原管理区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屈原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4月30日
屈原管理区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提升环境监管水平,提高环境执法效能,切实解决影响民生、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助力“一极三宜”江湖名城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区环保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乡镇、街道属地政府党工委,为环保监管责任主体,整合辖区内负有环保监管职责的各部门监管力量及其相应的环境管理资源,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责任、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形成“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保监管格局。全面实施网格化环保监管,不留死角、不存盲区,及时发现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民生的环境突出问题。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为切入点,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以解决环境监管中存在的盲区死角为重点,通过“定区域、定机构、定人员、定职责、定目标、定任务”和“全方位、全对象、全过程、全事项、全环节”的精细化管理模式,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全覆盖管理,形成“政府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境监管格局,实现环境监管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从源头减少环境隐患,促进区域环境安全,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我市“一极三宜”江湖名城建设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责任、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坚持“条块结合、块为主体、分工负责、上下联动、整体推进、重心下沉、把握重点、突出效能”,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负责,明确监管区域、对象、内容、责任,实施分片包干到人。
三、组织保障
成立屈原管理区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管委会主任为组长,分管环保工作的副主任为副组长,区纪委、住建、城管、国土、环保、财政、工商、商粮经信局、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分局,邓治国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基层单位须成立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进行进一步网格划分,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四、监管职责分工
全区各乡镇、天问街道办事处及《屈原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屈原管理区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中有环境保护监管责任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不断完善“乡镇、街道”一体化环境监管体系。《屈原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屈原管理区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中有环境保护监管责任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各环境监管网格中的工业企业、畜禽养殖、秸秆焚烧、餐饮油烟、垃圾焚烧、文化娱乐噪声、工地及道路扬尘、建筑施工噪声和黄标车等各类排污对象和排污行为依法加强监管,全面落实监管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五、监管网格划分
(一)网格划分(详见附件1)
(二)网格责任(详见附件2)
网格责任主体为:网格责任领导、分管责任领导、直接责任人等主要责任主体。
实现逐级负责制,各级网格之间层层签订责任状,横向部门之间加强协调联动。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
(三)工作要求
六、责任追究
对在工作中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追究办法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网格责任单位要把思想统一到全局的工作部署上来,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加强领导,全力协调支持,做好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
(二)明确任务,强化职责。要将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加强联动。各级网格责任单位在日常监管中,加强对所属范围内企业非工作时间的监察,突出对重点网格的监管,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要与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紧密结合,充分借助当地政府力量,开展联合执法,有效打击取缔各类非法污染加工点,使各类环境投诉和污染隐患在基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四)掌握信息,提高效能。各级网格责任单位要通过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进一步准确掌握辖区内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污染设施运行情况,加强对排污单位的信息收集,完善辖区环境监管数据信息库,为环境执法和应急处置等提供有效支持,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效能。同时,要充分发挥好各级网格信息员的作用,加强与网格内群众和企业的联系沟通,宣传环保政策法规,及时收集群众诉求和舆情等信息,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五)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各级网格责任单位要结合本辖区实际,认真研究分析自身工作特点,积极探索和创新,对于试点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梳理和反馈,确保网格化试点工作运行顺畅。
2017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