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8]35号)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财办农[2019]68号)的要求,根据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安排,区扶贫办牵头,会同财政部门组成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2019年度凤凰乡种养庭院经济产业扶贫项目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概况
凤凰乡总面积69.2平方千米,总人口18000余人。辖东干、横港、河泊潭、荞麦湖、凤凰、青港、琴棋、磊石8个建制村。原有贫困村2个,为荞麦湖村和磊石村,已于2017年12月顺利摘帽。共有贫困户674户1954人,其中,2019年脱贫1户3人,以往年度脱贫672户1950人,还有1户1人未脱贫。
(二)项目基本情况
种养庭院经济产业扶贫项目的实施是根据区扶贫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施项目》(屈扶办发[2019]10号)批准的财政专项资金扶贫项目计划表实施。
由凤凰乡安排产业扶贫专项资金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产业扶贫,乡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同协商并签订维权协议,委托帮扶单位为贫困户提供代耕、代收、代插、代管、代烘干等服务,为自主发展产业的贫困户提供技术指导、跟踪服务。
(三)、项目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湘财预[2019年]73号、岳财预[2019年]45号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万。
资金去向:由凤凰乡财政所通过区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分次拨付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产业扶贫。
(四)、项目的绩效目标
该项目主要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自主发展产业的贫困户提供技术指导、跟踪服务等,实现精准帮扶,促使凤凰乡426户1247人贫困人口稳定增收。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了解2019年度凤凰乡种养庭院经济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和管理、产出效益及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建议和措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绩效评价过程
成立了扶贫办和财政部门联合组织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并于2019年11月26日至11月27日,采用审阅相关项目文件、核查相关财务资料、调阅检查相关资料和实地察看等形式并结合凤凰乡自评自查,对2019年度凤凰乡种养庭院经济产业扶贫项目开展了现场考评。
(三)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产业扶贫省级资金40万全部到位,区财政已全部下达资金指标到凤凰乡政府。凤凰乡政府通过财政直接支付分别于2019年8月30日和9月29日付给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横港农机专业合作社61801元、岳阳市屈原管理区顶峰农机专业合作社65829元、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旺农水稻农机专业合作社140310元、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汨江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66320元、湖南湘泽农业开发有限公司65740元 。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为使项目落到实处,凤凰乡与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合同中约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签订协议、设置帮扶方式、利益联结机制,保底分红且分红总额不低于乡镇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额。
通过产业扶贫项目,实现精准帮扶凤凰乡的426户1247个贫困人口实现稳定增收,增收金额为户均增收900余元,并且为磊石村集体经济预计每年增收3万元左右。
三、绩效评价结果
经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现场综合评价,该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基本实现,该项目达到了预期效果,评价结果优秀。
四、建议
凤凰乡持续关注该项目的实施管理情况,特别利益联结机制的执行情况,真正使贫困人口得到实利,让扶贫政策落到实处。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