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屈原管理区精准扶贫三年(2015-2017年)攻坚行动考核办法》的通知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 201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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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办发〔2015〕27号

 

 

中共屈原管理区委办公室

屈原管理区管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屈原管理区精准扶贫三年(2015-2017年)攻坚行动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天问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屈原管理区精准扶贫三年(2015-2017年)攻坚行动考核办法》已经区委、区管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屈原管理区委办公室

屈原管理区管委办公室

2015年9月2日

屈原管理区精准扶贫三年(2015-2017年)

攻坚行动考核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系列部署安排,严格落实扶贫开发工作党政“一把手”责任制,大力提升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水平,确保《屈原管理区精准扶贫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圆满实施,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本办法考核范围和对象主要为全区各乡镇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区直各部门、驻区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驻村工作队员。

二、考核重点

对全区各乡镇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区直各部门、驻区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考核三年精准扶贫攻坚规划、计划的编制及落实情况,扶贫项目的组织实施情况,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和扶贫成效。

对区直单位考核方法分为A类和B类,其中A类主要考核区直各部门驻村帮扶任务的落实情况,B类主要考核涉及“两规划两方案”区直单位落实行业扶贫任务的情况。

三、考核组织

1、考核工作由区委督查室、区委组织部、区小康办、区扶贫办、区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办设区扶贫办,负责有关考核的日常工作。

2、考核实行计分制,总分为100分。其中B类考核对象计分方式为A类得分×50%+B类得分×50%。

3、区委督查室牵头按照重点工程标准加强督查并形成通报,督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评分。

4、每年11月底前各乡镇和区直各部门、驻区各单位结合年度责任目标完成自评, 12月5日前区联合考核组进行实地考核。实地考核方式主要为进村入户调查摸底,查阅档案,查看项目,座谈交换意见,实事求是填写调查统计表和考核表,根据考核标准和实际情况逐项评分。评分结果报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区委区管委审定并公布。

四、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评。

2、根据考核评价分值的审定结果确定等级。90分(含)以上为优秀,80分(含)至90分为良好,60分(含)至8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3、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向优秀乡镇重点分配,对考核优秀的区直单位给予奖励。

4、对考核优秀的各乡镇党政和区直部门主要领导予以记功,并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5、考核为不合格的乡镇和区直部门,由区委区管委对其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

本办法中扶贫开发考核评价指标计分细则由区扶贫办会同相关部门具体制定,由区扶贫办负责解释。

 

 

附件1: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精准扶贫工作责任制考核表

附件2:区直和驻区各单位驻村帮扶工作责任制考核表(A类)

附件3:区直单位行业扶贫工作责任制考核表(B类)

附件4:B类考核对象名单

 

 


附件1

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精准扶贫工作责任制考核表

类  别

序号

指   标   名   称

分值

考核部门

(一)

组织保障

(15分)

1

是否成立精准扶贫工作班子,并明确了专门人员。

3

区扶贫开发办

2

精准扶贫三年攻坚方案及考核办法制定

2

区扶贫开发办

3

乡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

3

区财政局

4

整合资金投入精准扶贫情况

3

区财政局

5

乡镇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结对帮扶贫困户情况

4

区扶贫开发办

(二)

精准识别

(15分)

6

贫困人口精准识别与进退动态管理,每个乡镇抽查2个村,贫困人口准确率下降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5

区扶贫开发办

7

按照“四个一批”、“五个突出”要求对贫困户开展数据核实情况,未按时完成扣5分,准确率下降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10

区扶贫开发办

(三)

精准扶贫措施

(35分)

8

产业

扶贫

重点扶贫产业项目的投入、覆盖范围、贫困人口增收。

3

区扶贫开发办

9

村级经济

贫困村集体经济增长情况。

3

区扶贫开发办

10

住房

贫困户中无房户、D级危房户的改造情况。

3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区扶贫开发办

11

基础设施

贫困村村级公司路通畅情况。

3

区交通运输局

12

农村安全饮水。

3

区水务局

类  别

序号

指   标   名   称

分值

考核部门

 

13

社会保障

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

3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4

提高农村低保、五保标准,贫困村低保应保尽保。

4

区民政局

15

贫困人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合率和贫困村卫生室覆盖率。

3

区卫生和计生局

16

教育培训

贫困村义务教育年巩固率。

4

区教育体育局

17

贫困户新成长劳动力参加职业教育、实用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情况。

3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扶贫开发办

18

组织建设

配优配强贫困村“两委”班子,完善党组织活动中心、文化室等配套建设。

3

区委组织部

区文广新局

(四)

精准脱贫

(30分)

19

制定年度减贫计划,年度减贫率每少一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30

区扶贫开发办

(五)

贫困村党支部书记履职情况

(5分)

20

贫困村党支部书记履职情况,主要考核工作业绩及群众满意度。

5

区委组织部

区扶贫开发办

 

 

 

 

 

 

 

 

 

 

 

 

 

附件2

 

区直和驻区各单位驻村帮扶工作责任制考核表(A类)

考  核  项  目

评  分  内  容

分值

驻村帮扶单位领导重视情况

(15分)

干部选配

是否选派后备干部、优秀中青年干部到贫困村驻村帮扶。

3

资金投入

单位投入驻村帮扶资金和协调资金项目。

6

结对帮扶

全面开展结对帮扶,每个贫困户有一个帮扶责任人,帮扶措施明确,帮扶效果明显,完成年度脱贫和三年脱贫任务。

6

基层组织建设情况(20分)

班子建设

把扶贫开发与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突出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做到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有场地议事。配优配强贫困村“两委”班子,重点围绕选优训强贫困村党组织书记,扩大选人视野,注重从农村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以及乡村医生、乡村教师等各类人才中,选拨党性强、作风强、能够带领群众发家致富的能人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加强对贫困村党组织书记管理监督,建立健全岗位承诺、目标管理、年度考核等制度,对能力不强、工作滞后的坚决调整,并严厉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加大贫困村“第一书记”选派力度,注重选派能力强、作风实、有开拓创新精神的同志担任“第一书记”。驻点村“第一书记”,党组织关系转到村,由所在乡镇党委下发任免文件。

5

队伍建设

实行扶贫后盾单位党组织与贫困村党组织结对共建,每半年开展1次支部共建活动,后盾单位领导班子每名党员成员结对联系1名农村贫困党员。每年指导村里发展1名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扶贫期间帮助培养1-3名村级后备干部。鼓励从优秀机关干部、退伍军人和高校毕业生中培养选拨村干部。对确定为软弱涣散党组织的贫困村,严格按“五帮”要求制定整顿方案,确保整顿转化到位。

5

村级设施

协调落实村党组织工作经费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及村干部报酬,整合资源推进村级场所配套建设,提高综合使用率。

5

制度管理

指导完善“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推广“一三五”村级治理模式,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水平,促进村级组织建设各项工作规范化。

5

考  核  项  目

评  分  内  容

分值

帮扶工作

落实情况

(45分)

规划制定

(5分)

建档立卡工作

是否全面掌握贫困人口情况,及时对《贫困村登记表》、《贫困户登记表》等进行数据更新,实行贫困人口动态管理。

3

制定脱贫规划

是否制定贫困村三年脱贫规划,围绕脱贫目标,制定贫困村年度实施方案

2

六到农家

(28分)

安全饮水及“五小”水利

是否全面解决贫困村居民安全饮水,“五小”水利设施基本完成(根据规划分年度实施)。

5

电力

保障

是否完成电网电力升级改造,解决无电、用电不稳问题,实现城乡同价(根据规划分年度实施)。

5

村级

道路

村主干道是否硬化,100人(常住人口)以上自然村道路是否达到通达标准(根据规划分年度实施)。

5

产业

发展

是否制定村主导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增收明显。是否引入外来公司、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金融扶贫并与农户建立起利益链接机制。是否动员组织有劳动能力和致富意愿的贫困户参与产业开发,是否建立农民培训及劳务输出与转移机制。

5

危房

改造

是否落实贫困户差异化补助政策,全面解决贫困户无房、D级危房问题(根据规划分年度实施)。

5

环境

整治

村容村貌是否达到干净、整洁,垃圾处理规范。

3

考  核  项  目

评  分  内  容

分值

 

六个落实

(12分)

义务

教育

村内适龄学生“普九”入学率是否达到100%,考上大、中专(高中)贫困子女无因贫困辍学现象。

2

基本

医疗

老百姓医疗保险参保率是否达100%,是否修建有合格的村卫生室,并配有基本医疗设备、药物,有持证的医生。

2

养老

政策

是否全面落实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做到老有所养。

2

低保

政策

是否落实有关低保政策并进行公示,做到应保尽保。

2

五保

政策

是否落实好五保户政策并进行公示。

2

集体

经济

村集体经济是否有稳定收入(3万元/年)

2

脱贫率

(20分)

是否完成当年度脱贫任务,实现三年内驻点村贫困人口脱贫。

20

加分项目

获国家级表彰的加5分,调研材料、经验材料在国家级刊物发表加3分,在省级刊物发表加2分,在市级刊物发表加1分。;工作经验获省级大力推广的加2分;获市级大力推广的加1分;帮扶投入(资金、项目)超过区直和驻区各单位平均投入加2分;工作组工作表现突出,并得到考核验收组认定的加1分;调研材料、经验材料在省级刊物发表加2分,在市级刊物发表加1分。

 

 

附件3

区直各部门行业扶贫工作责任制考核表(B类)

考核项目

评  分  内  容

评  分  标  准

备   注

研究部署

(10分)

1、党组(党委)每年召开1次以上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行业扶贫工作(6分)

召开1次计3分,2次及以上计6分,没有召开不计分。

查阅资料

2、是否明确分管领导、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的扶贫开发工作(4分)

“是”计4分,“否”不计分。

查阅资料

规划编制

(40分)

是否按照《精准扶贫三年攻坚行动方案》要求编制扶贫攻坚三年规划(25分)。

发挥本部门职能,对“四个一批”和“五个突出”问题全覆盖,规划切实可行,计20分。规划不合理、不及时酌情扣分,“否”计0分。

查阅资料

是否按照《精准扶贫三年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制定年度实施方案(10分)。

“是”计10分,“否”不计分。

查阅资料

是否督查、指导对应贫困村编制规划(5分)。

“是”计5分,“否”不计分。

调查问卷

规划实施

(50分)

相关涉农项目向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倾斜(25分)。

倾斜比例在50%以上计15分。每提高10个百分点加2分,满分为25分;每低10个百分点扣5分,扣完为止。

查阅资料

抽样调查

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取得实效(5分)。

管理规范的计5分。没有督促项目实施的酌情扣分。

完成年度规划扶贫任务情况(20分)。

完成计20分。未完成计0分。没有编制相关规划和计划的不计分。

 

 

 

附件4

 

B类考核对象名单

 

区委组织部                 区发改委

区财政局                   区工会

区妇联                     团区委

区工信局                   区民政局

区国土资源局               区交通局

区环保局                   区水利局

区农林局                   区卫生局

区教育体育局               区移民局

区人社局                   区住建局

区文广新局                 区残联

          

 

中共屈原管理区委办公室                          2015年10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