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发〔2015〕7号
中共屈原管理区委员会
屈原管理区管委员会
关于印发《屈原管理区精准扶贫三年(2015-2017)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天问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现将《屈原管理区精准扶贫三年(2015-2017)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屈原管理区委员会
屈原管理区管委员会
2015年9月2日
屈原管理区精准扶贫三年(2015-2017年)
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重大战略部署,全力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区委、区管委研究,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精准扶贫工作部署,以“四个切实”(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做到精准扶贫、切实强化社会合力、切实加强基层组织)为基本要求,以“六个精准”(精准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为努力方向,以“四个一批”(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移民搬迁安置一批、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医疗救助扶持一批)为重点内容,推进基础建设“补短板”、培育产业“强支撑”、教育培训“治穷根”、易地搬迁“挪穷窝” 、兜底保障“全覆盖”,集中解决贫困对象的生产生活突出困难,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贫困村全面小康步伐。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帮扶,到2017年,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整体脱贫(见附件),建档立卡贫困村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市平均水平,贫困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8000元,到2020年超过10000元。
三、重点工作
1、党建扶贫。把扶贫开发与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突出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做到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有场地议事。配优配强贫困村“两委”班子尤其是党组织书记,扩大选人视野,注重从农村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以及乡村医生、乡村教师等各类人才中,选拔党性强、作风好、能够带领群众发家致富的能人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加强对贫困村党组织书记管理监督,建立健全岗位承诺、目标管理、年度考核等制度,对能力不强、工作滞后、群众不满意的坚决调整,并严厉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加大贫困村“第一书记”选派力度,从驻村帮扶工作队挑选一名能力强、作风实、有开拓创新精神的优秀干部兼任驻点村“第一书记”,党组织关系转到村,由所在乡镇党委下发任免文件。实行扶贫后盾单位党组织与贫困村党组织结对共建,每半年开展1次支部共建活动,后盾单位每名领导班子成员结对联系1名农村贫困党员。每年指导村里发展1名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扶贫期间帮助培养1-3名村级后备干部。鼓励从优秀机关干部、退伍军人和高校毕业生中培养选拔村干部。协调落实村党组织工作经费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及村干部报酬,整合资源推进村级场所配套建设,提高综合使用率。对确定为软弱涣散党组织的贫困村,严格按“五帮”要求制定整顿方案,确保整顿转化到位。指导完善“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推广“一三五”村级治理模式,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水平,促进村级组织建设各项工作规范化。
2、教育扶贫。认真落实国家扶贫助学资金向贫困村倾斜政策,积极开展爱心助学、志愿帮扶和一对一支教等活动,确保贫困家庭学生不失学、不辍学。大力实施“雨露计划”、“一加一”助学就业·同心温暖、金秋助学等工程,重点对建档立卡的“两后生”从扶贫专项资金中每人每年帮扶就学资金3000元以上,不断提高贫困劳动力素质,确保贫困农民稳定就业、持续增收。对贫困家庭大学生,探索建立由工、青、妇和社会参与的就学扶助体系,力争每生每年补助2000元以上,并在助学贷款上优先。
3、产业扶贫。探索由普惠型扶持政策向差异化扶持政策转向,改给钱给物为直接帮扶、委托帮扶和股份合作,推广“产业+基地+农户”扶贫模式,提高贫困农民参与当地特色产业的组织程度。区里每年支持1个重点扶贫产业项目,覆盖1000户以上贫困户,力争人平年增收1000元以上。支持贫困村群众发展规模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鼓励贫困村因地制宜发展投资少、见效快、风险小的小宗特色农产品,通过贷款贴息、定额补助等方式进行重点扶持;支持贫困村组建专业合作社,支持龙头企业到贫困村建立生产基地。加快贫困村旅游资源开发和生态建设,促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业发展。通过土地流转、促进就业等方式推进农民增收。
4、项目扶贫。2016年完成5个贫困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农村互联网知识技能培训,引领农民发展互联网经济。公路交通建设项目要重点向贫困村组倾斜,全面解决好农村道路“最后一公里”问题。充分运用好农土资金,在贫困村开展田、沟、渠等农田基础设施维护建设。对符合小型土地整理项目立项要求的贫困村,积极安排、加快实施。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体系,新建以及管网延伸、配套完善工程优先覆盖贫困村,确保全面解决贫困村饮水不安全问题。加强农家书屋、室内文化中心和室外文化广场等文化设施建设,构建精神扶贫平台。
5、就业扶贫。由人社部门负责,组织贫困人口中的“四类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培训补贴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对其他贫困人员,根据其意愿由人社部门组织职业技能培训,人社、移民、工会等部门劳动力培训重点向农村贫困户倾斜。对组织30名以上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的中介机构,由区财政给予一定奖励。
6、安居扶贫。对建档立卡对象中的无房户和D级危房户,2017年前全面完成危房改造任务。发改、住建、移民等部门危房改造资金的重点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改善住房,扶贫部门要设立专项资金进行配套补助。
7、救助扶贫。全面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合率稳定在98%以上,参合农民住院补偿最高可达15万元,补助政策重点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倾斜。对“五保户”、孤残儿童和因病致贫返贫贫困户,全部纳入民政特殊困难建档人员,资助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全面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有效解决农村居民因大病医疗造成的“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风险。进一步落实贫困村五保、孤儿供养政策,对因灾害、突发事故、重大疾病、子女入学等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贫困户,给予一次性生活困难救助。提高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水平,乡镇卫生院和贫困村卫生室达标率95%以上;贫困村都要有卫生室,建设经费不少于5万元。对农村深度贫困且丧失劳动力的贫困户,纳入低保保障,做到应保尽保。提高农村低保和五保保障标准,实现农村扶贫标准与农村低保标准“两线合一”。
8、财政扶贫。各级政府要承担扶贫投入主体责任,通过整合涉农资金等多种渠道切实增加扶贫投入,建立财政专项扶贫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区财政应建立与贫困规模相适应的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贫困村每村每年整合项目、资金投入不低于100万元。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行业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把贫困村作为“项目区”,把贫困户作为“项目单位”,按照“渠道不变、资金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形成攻坚合力。各部门资金和项目要向贫困村倾斜,倾斜比例作为行业扶贫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9、社会扶贫。开展“10.17”扶贫日等扶贫宣传活动,引导各类社会扶贫资源向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聚集。推进企业参与扶贫攻坚,将贫困村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产品优势;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扶贫,鼓励支持社会团体、基金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社会组织与贫困村一对一、与贫困户手拉手帮扶。发挥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科协等各方面力量,通过爱心捐赠、结对帮扶、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等方式,参与扶贫活动。引导支持互联网企业在贫困农村推行电商扶贫模式,帮助销售农产品。设立社会扶贫信息服务和爱心捐助平台,建立精准化、规范化的社会扶贫资源配置机制,鼓励引导社会成功人士、爱心之士参与扶贫。今后推荐、遴选、评定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以及各种模范称号的企业家必须要有一定的扶贫工作业绩。
四、实施步骤
1、建档立卡(2015年8月—2015年9月)。以区扶贫信息网络为依托,建立上联市以及国家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下接乡村的“一平台、两系统”(全区贫困信息管理平台,贫困户动态信息管理系统、贫困村动态信息管理系统)扶贫对象动态化信息管理体系,及时更新数据,准确掌握脱贫情况。2015年9月30日前开展进村入户、访困问需、访贫问计“一进二访”活动,核实“四个一批”和“五个突出”相关数据。
2、分类规划(2015年9月—2015年10月)。依据建档立卡成果,2015年10月底前完成贫困村组织建设和水、电、路、教育、卫生、文化、通信、环境、产业等10个专项三年攻坚规划;完成贫困个体技能培训和就业、危房改造、政策兜底、医疗救助、教育助学5个专项三年攻坚规划,出台贫困村三年帮扶实施方案和贫困人口三年帮扶实施方案。要将“两规划两方案”统筹纳入区扶贫开发“十三五”规划。相关部门要加强贫困村规划编制的指导,防止项目重复或出现项目真空,并将涉农项目重点向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倾斜。“两规划两方案”由区扶贫办汇总,经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后报区委、区管委。
3、精准扶持(2015年8月—2017年12月)。加强政府主导和行业扶贫,分步分层落实“两规划两方案”。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加强调度协调,相关部门加强指导和统计汇总。已制定的规划和方案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变动。加强驻村扶贫,对5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一轮帮扶实现全覆盖,加强干部联户,利用驻村帮扶工作平台,组织机关干部积极结对帮扶贫困户,建立专门台账,落实帮扶责任,因人因户施策,并实行量化考核,不脱贫不脱钩;对非贫困村的贫困人口,由乡镇组织动员党员干部和社会能人、爱心人士结对帮扶。
4、考核考评(2015年8月—2017年12月)。区委、区管委按照《屈原管理区精准扶贫三年(2015-2017)攻坚行动考核办法》对各乡镇、各帮扶部门及驻区各单位进行考核考评。
五、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邱虹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金晨任第一副组长,区委副书记田明清、副区长周陆军任副组长,相关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农办。各乡镇、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扶贫开发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落实精准扶贫任务。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人员抓落实的工作局面。进一步强化扶贫责任,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健全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区里做好目标确定、组织动员、考核考评、检查指导工作,各乡镇负责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各村具体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扶贫开发工作。
2、强化队伍建设。整合力量,统筹安排有关区直部门单位和企业成立五个驻村帮扶工作队进驻五个贫困村进行帮扶。原则上由1-2名区领导联点一个乡镇的扶贫攻坚工作,每个贫困村安排两个区直单位和一个企业联点帮扶。帮扶单位要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主题教育和“双联双帮”工作,加强本单位本部门精准扶贫工作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干部培训,重点抓好乡镇和驻村扶贫工作队的培训,打造一支懂扶贫、通民情、接地气、善落实的干部队伍。健全利益导向机制,鼓励优秀干部到扶贫一线锻炼,优先提拔工作突出的扶贫工作者。适当提高贫困村党支部书记的待遇标准,加大对贫困村党组织书记的表彰奖励力度,优先从业绩突出的贫困村党支部书记中招录乡镇公务员和选拔乡镇领导干部、推荐“两代表一委员”人选。
3、精准督查考评。依据《屈原管理区精准扶贫三年(2015-2017)攻坚行动考核办法》实行量化考核,对没有完成年度减贫任务的乡镇党政“一把手”和没有完成帮扶任务的部门单位“一把手”进行问责处理。由督查室牵头,扶贫办等相关部门配合,实施精准扶贫任务的督导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