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导、协调、推进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2.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3.统筹协调、规划指导、监督评估全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统筹推进、监督协调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统筹规划、监督考核全区政府系统网站。
4.牵头负责全区放管服改革工作;维护营商、政务等环境。
5.负责组织、协调、督办、落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措施;负责监督、检查、考核部门单位在服务经济建设中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协调、推进全区行政效能工作,督促行政机关提高办事效率;负责受理涉及审批服务事项以及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并组织调查处理,维护营商、政务等环境;负责对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监督。
6.承办区委、区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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