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原管理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
来源:区政务中心   日期: 2019-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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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区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区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交通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拟订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区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提出全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农村公路(含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五)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区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重点和大中型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六)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区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区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负责全区国防交通战备工作。

(七)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工作。指导全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九)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保护路产,实施路政巡查,维护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件。

(十)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相关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编制和制定本区域内的农村公路发展近期和中长期规划,为区委、区管委提供决策依据,负责所管辖公路的路况调查,公路统计和公路各种信息采集工作;负责本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计划,公路建设质量监督检查、监理及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域内的农村公路、桥梁的规划实施工作;负责本区域内的农村公路、桥梁的规划实施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辖区内水路客货运输工作、负责辖区内港航设施、通航水域内各种建筑设施建设的行业管理、水上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0730-5720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