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屈原管理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来源:区委编办   日期: 2021-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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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共岳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机构改革方案>》(岳编发〔2019〕3号)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共屈原管理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以下简称区委统战部)是区委工作机关,为正科级,加挂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牌子,对外使用区管委会侨务办公室名称。

第三条  区委统战部的主要职责:

(一)职责调整

1.将区文化旅游广电局的侨务管理职责划入区委统战部。

2.将台湾事务管理职责划入区委办公室。

(二)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区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和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协调开展全区统一战线重大理论研究,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区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3.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及其他单位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区委、区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区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拟订我区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研判涉及全区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5.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6.统一管理民族宗教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全区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根据分工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联系、培养宗教界代表人士,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的爱国统一战线。

7.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其政治、生活待遇的安排。

8.调查研究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联系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充分发挥新的社会阶层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积极探索建立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机制和方法;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队伍。指导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9.参与制定、推进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10.统一领导全区海外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统一战线外事管理工作。

11.统一管理全区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拟订侨务工作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有关情况,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国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12.受区委委托、领导区工商联党组、指导区工商联工作,代管区台湾同胞联谊会,屈原留学人员联谊会;指导区社会主义学院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13.承办区委、区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根据上述职责,区委统战部设立1个综合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部机关事务,制定部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统计、保密、接待、安全、提案议案办理、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计划生育、后勤服务等工作。

第五条  区委统战部机关核定行政编制4名;核定领导职数4名,其中:部长1名,常务副部长1名,副部长2名。

第六条  本规定由区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19年6月19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