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安局:
根据《中共岳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机构改革方案>》(岳编发〔2019〕3号),经研究并报区委编委批准,现就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公安局(以下简称区公安局)机构设置、职责调整和下设事业单位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调整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
区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区管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职责交由区委政法委员会、区公安局承担。
二、关于职责调整
1、将区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划入区应急管理局。
2、城区交通管理方面机动车道以外公共区域违法停放车辆的行政处罚权职责划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安交警大队负责配合。
三、关于下设事业单位调整
区公安局下设信息中心,为正股级公益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核定主任1名。
中共屈原管理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