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网上信访规范化办理公示
周XX先生:
您于2023年7月31日反映:我是屈原管理区凤凰乡东干村村民,2019年4月份,屈原管理区凤凰乡修建大型电排,征地54亩,涉及14户农户,现只补偿3500元/亩(5500元/亩稻虾养殖)的青苗费,而土地征收没有补偿,要求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8)5号】文件精神,给予土地征收补偿。凤凰乡人民政府于2023年8月2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
我乡接到了关于要求解决此问题的诉求后,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成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曹XX任组长,乡党委委员、政法书记熊XX、纪委书记黄XX、副乡长谭XX为副组长,包村干部姚XX、彭XX、湛XX及东干村村支两委班子为成员的工作专班进行了调查核实,情况如下:您反映征收款未发放的情况属实,由于征地补偿同时牵涉到汨江片田地面积平衡问题,工作专班分头上门走访,征求群众意见,对发现的问题逐一解释答复。乡党委高度重视征补资金,督促原任村总支书记谢XX将征收资金全部追查到位;关于面积不平衡造成征地补偿款不到位的情况,因东干村汨江片区自1983年“分田单干”实行承包制以来一直未对田土面积按政策进行微调,导致矛盾日积月累特别尖锐,群众对此争议很大。东干村村支两委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广泛征求了群众意见,已在群众中选举德高望重、懂政策、明事理的群众代表协助此项工作。东干村村支两委成员已对村民与村级来往账目进行了核算,核对并正在澄清所有村民家庭应享受村级面积分配标准和制定分配方案。今年年底,将土地面积进行平衡分配和征地补偿款全部依法依规分配到群众手中。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屈原管理区信访工作复查委员会提出复查申请。
凤凰乡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1日
(本栏目公开的处理意见书仅供查询人参考,处理意见书的内容以原本为准,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