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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屈原管理区实施民生可感行动 工作专班工作规则》的通知

编稿时间:2024-03-21 11:50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

  各区直相关单位:

  为扎实开展好民生可感行动,根据《岳阳市实施“八大行动” 总体方案》(岳政办发〔2024〕2号)要求,成立区实施民生可感  行动工作专班,并制定相关工作规则。现将《屈原管理区实施民生可感行动工作专班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屈原管理区实施民生可感行动工作专班工作规则

  附件2:屈原管理区实施民生可感行动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屈原管理区实施民生可感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

  (屈原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24年3月20日

  附件1

  屈原管理区实施民生可感行动工作专班工作规则

  为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六次会议精神和市“两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扎实开展好民生可感行动,根据《岳阳市实施“八大行动”总体方案》(岳政办发〔2024〕2号)要求,成立区实施民生可感行动工作专班,对照省、市工作专班部署要求,制定本工作规则。

  一、成员单位

  成立民生可感行动工作专班,由区管委分管副主任徐胜任召集人,区人社局、区督查室主要负责人分别任副召集人,成员单位包括区督查室、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广电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妇联、区残联、区电力公司等,工作专班成员名单详见附件。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负责专班日常工作。区督查室(区实事办)负责省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督导落实。

  二、 工作规则

  (一)实行“四张清单”管理制度。按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建立任务、政策、投资和责任“四张清单”,有序推动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落地见效。管好任务清单,做到工作有目标;管好政策清单,做到政策有支撑;管好投资清单,做到资金有保障;管好责任清单,做到考核有依据。

  (二)实行“月通报、季总结”调度制度。围绕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以旬调度、月通报为基础,开展季度定期讲评。专班办公室按照“旬简报、月通报、季讲评、年总结”要求进行信息调度和通报,指定专人负责采编《实施民生可感行动工作专报》,原则上每月一报。每月通报重点工作进展,每季末调度总结面上情况,并对具体任务完成情况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推进。各成员单位要向专班办公室按期报送工作情况,及时提交动态信息。

  (三)实行“一码一平台”管理制度。按照省、市专班部署安排,在项目现场及相关公共场所张贴或展示“民生实事码上通”二维码,对省级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行“亮码实施”“亮码评价”,项目实施全过程接受群众实时评价和监督,评价结果作为项目考核的重要依据。运用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管理信息平台,实行省级重点民生实事管理清单上平台、进度调度上平台、项目验收上平台、社会评价上平台、督导督办上平台,进一步提高管理精度和效度。

  (四)实行对账督办制度。加强对工作部署的督导检查力度,建立督查台账,定期对账督办,以督促办、以督克难、以督增效, 做到边督导、边服务、边解决问题。对于进度滞后或推进存在困难的项目,采取提醒督办、现场督办、交办督办等多种形式,列清单、提建议,及时找短板、补漏洞,推动主体责任层层落实。

  (五)实行对口指导服务制度。各部门要主动靠前服务,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的要素保障问题。各项目牵头单位对负责的实事项目,要采取全过程跟进、全方位服务等方式,确保全要素保障。在立项审批、土地供应、环保审批等方面,按规定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服务、优先保障、优先供应、优先满足。

  (六)实行对标验收制度。严格落实省级、市级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验收标准,认真制定区级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验收标准。对照验收标准,对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组织评估验收,区直牵头责任单位对承担的项目进行整体验收,区工作专班对各区直牵头责任单位报送的验收评估意见进行核验。

  (七)实行多维度评价制度。接受人民群众评价,通过“民  生实事码上通”二维码,常态化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并适时开展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群众满意度集中调查;开展绩效考核评价,按照区党委统一部署,将重点民生实事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接受人大、政协评价,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检查重点民生实事。

  (八)实行多维度宣传制度。坚持“小切口、大主题、有温 度”,讲好民生故事,让群众充分感受到民生工作的力度、温度和效度。立足群众知晓度、参与度、 可感度,向群众介绍民生实事的实施情况,引导群众共建共享,激活社会力量,促进共同参与,形成“民生事大家办”的良好氛围。

  附件2

  屈原管理区实施民生可感行动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召集人:

  徐  胜   管委会副主任

  副召集人:

  吴  亮   区人社局局长

  田舜尧   区督查室主任

  专班组员:

  谢鹏波  区人社局副局长

  胡朝辉  区财政局副局长

  田  静  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夏  鹃  区司法局副局长

  易  灿  区城管局副局长

  吴  超  区医保局副局长

  石拥辉  区民政局副局长

  湛细辉  区残联副理事长

  易  威  区住建局住保中心主任

  孟宪伟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黄  旭  区水利局副局长

  杨  建  区文旅广局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大队长

  高  峰  区妇联主席

  柳  璋  区农业农村局现代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熊  彬  区卫健局副局长

  周应国  区电力公司副经理

  工作专班人员根据工作岗位变化相应调整,不另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