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办事服务 > 不动产登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一)申请材料
申请国有建设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5、房屋已竣工的材料
6 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
7 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材料;
8 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9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初审)→扫描→复审→核定登簿→收费→缮证发证(归档)
(三)办理时限
本事项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
(四)投诉电话:
电话:0730-572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