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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内资企业年检须知

编稿时间:2022-01-12 11:28 来源:岳阳市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

企业年度检验是企业登记机关依法按年度根据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对与企业登记事项有关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管理制度。企业必须依法向登记机关提交年检材料,并应对所提交的年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范围:2012年6月30日前登记的内资企业,均应于2013年6月30日前将年检材料报送岳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厅,办理年检手续。

二、时间:2013年3月1日至6月30日止。

三、为于企业便利,实行网上年检:岳阳红盾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yygs.com。

四、年检应提交的资料

1、年检报告书;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法人2012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报表应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财务报告条例》等财会法规的要求);

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从事金融、证券、期货的公司、外商投资、保险、创业投资、验资、评估、担保、房地产经纪、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心、企业登记代理、注册资本实行分期缴付未全额缴齐、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公司,应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

6、经营范围中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批或许可经营项目的,应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有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和原件;

7、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应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非法人分支机构应提交隶属企业法人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其他经营单位,应提交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1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为进一步加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规范管理工作,企业在办理年检时,凡企业住所已发生变化的应当办理企业住所变更登记;企业实际住所与登记住所虽属同一个地方,但住所表述不规范的,也应当在登记机关的指导下办理企业住所的变更登记,规范其住所表述。

企业住所的规范表述为:(1)住所在设区的市城区的,表述为**市**区**路**号**楼(楼盘名称)**(房)号(无门牌号的注明参照物名称;无楼盘名称或房号,但能准确找到企业的,可不注明);(2)住所在农村或城镇的,表述为:**县(市)**乡(镇、办事处)**村(居委会、社区)**组(街道、路**号)。

企业住所在工业园区、开发区等无路名、无行政区划(乡镇、村组等)区域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具体、明确、便于查找的原则申请核定企业住所。

六、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情况数据统计有关工作的通知》(工商个字[2010]96号)和团省委、省工商局等12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进一步加强团组织建设的通知》(湘团联[2012]29号)精神,私营企业,应填写《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团建工作情况(申)年报表》和《个私企业入会申请表》(书式文本从岳阳红盾信息网下载)

七、年检程序

1、企业从岳阳红盾信息网网上申报年检并下载相关年检资料;

2、企业备齐年检材料后再到岳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厅报送年检书式材料,办理年检手续;

3、通过年检的企业,登记、加盖年检戳记,发还营业执照副本。

联系电话:8215322


                                    岳阳市工商局企业和个私经济监管科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