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办事服务 > 规划审批

办事服务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

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建设单位申请工程建设的报告

2、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发改部门

3、环评审批意见→环保部门

4、使用土地证明及权属图 →国土部门

5、规划设计条件→规划部门出具

6、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7、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区住建局

8、批准的建筑方案建筑彩立面图(群体建筑还需提供鸟瞰图)

9、建设项目公示牌照片

10、建设项目建筑平面图、立面图(需盖相关资质设计院图签章和行政章)

1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用地红线图

12、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规划部门领取

13、建设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4、建设单位社会统一信任代码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