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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公司未缴纳个人社保
来信人: 微信用户
来信时间: 2024-05-04 19:26:57
内容: 本人叫吴建雄,家庭住址:湖南省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河市镇黄金乡农工站,在2009年9月~2020年3月在湖南越大能源有限公司工作,公司状态:存续,法定代表人为晏建新,老板没有给所有员工签劳务合同,公司从业非食用植物油加工,公司注册地址为湖南省岳阳市屈原管理区黄金乡大湾村,公司邮箱为81002917@qq.com
工作期间,公司未缴纳个人社保,现请求对老板晏建新进行投诉,要求老板补偿应缴社保费用,有必要时请律师打官司。

附件1:https://12345xcx.yueyang.gov.cn/file-server-core/file/download/846ffcc5e4344778b2e3452c73000e96?appToken=9d8fc8d575a944e8a1597d10bba3f4e6

附件2:https://12345xcx.yueyang.gov.cn/file-server-core/file/download/b8f77bf3bcbd43d9b7bf58574203ac57?appToken=6441e8e5a086411ca0886458e913b517

附件3:https://12345xcx.yueyang.gov.cn/file-server-core/file/download/148c8a4a849049cea8dc343fb0caf813?appToken=78f8dfd76fc64f6aab241fb13917ddf5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市屈原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回复时间: 2024-05-13 11:32:56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的投诉我们屈原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已知悉!根据您反映的诉求希望越大能源有限公司补缴2009年9月至2020年3月社保,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我们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也派人去现场了解情况,企业停产停业已两年,也联系不到公司相关负责人。建议您通过法院诉讼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去投诉反映!

  特此告知!

  屈原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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