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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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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领域 城市综合执法
一级事项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二级事项 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
公开时限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罚款: (一)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
公开主体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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