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2026年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要点》(湘环办〔2026〕38号)文件要求,为推进我区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工作,减少老旧机械污染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现对我区第一批次17台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予以公示注销。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6日至2026年7月10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屈原分局反馈,逾期未反馈意见的,生态环境部门将统一注销其编码登记信息。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屈原分局106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0-5727185
附件:屈原管理区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信息拟注销清单(第一批)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屈原分局
2026年7月6日